为维护市区住宅小区车位(库)权利人合法权益,依据《民法典》《土地管理法》《城乡规划法》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,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,我局起草了《汕尾市区住宅小区地下车位(库)确权登记暂行办法》,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。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年2月23日前,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:
一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
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汕尾市城区政和路6号汕尾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,并在信封上注明“公开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汕尾市自然资源局
年2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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