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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汕尾市市直学校年6月公开招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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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充实我市市直学校领导班子,满足正常教育教学管理需要,经研究,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3名市直学校副校长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一、招聘原则(一)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;(二)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;(三)坚持人岗相适、程序规范、接受监督的原则。二、招聘岗位汕尾市市直小学(市实验小学、市第二小学)副校长3名(具体岗位由汕尾市教育局统筹安排)。三、招聘条件(一)基本条件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*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;2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,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、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;3.本科学历、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,5年以上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;4.年龄45周岁以下;5.汕尾市中小学校优秀青年干部研修班培养对象(第一批)或近5年援藏援疆教师;6.小学以上教师资格;7.具有九级管理岗位三年以上任职经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(岗位)任职经历。8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报考1.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;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、纪律审查,或者涉嫌犯罪,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;2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3.法律、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四、程序及办法(一)报名报名时间:年7月12日9:00至7月14日16:00。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。符合条件的对象请在规定时间内(报名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),按邮件主题格式(格式为:报考者姓名+报考者本人手机号+报考副校长),将报名材料制作成压缩包发送至汕尾市教育局邮箱(邮箱:swjyrskcwb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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